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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贯彻中央会议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县食安委近日印发了《屯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食安办要充分认识保障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保障我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县食安办将在2008年7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农业部门要加大农残抽检力度,确保我县调出县外的大宗初级农产品和畜禽的食品安全;要求质监部门抓好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重点是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要求卫生部门抓好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工作,重点抓好旅游景点景区和主要食品餐饮经营企业的食品卫生,并与质监部门配合抓好季节性食品中秋月饼的生产经营监管;要求工商部门和商务部门抓好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购销台帐制度、索票索证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相关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各自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要求各瓜菜产销大镇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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