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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到29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治理工作督查组对我县兴奋剂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采取随机现场检查、现场口头询问、书面考试等多种形式,通过查购销记录、进货渠道等各种手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督查组此次检查覆盖面广、被检查单位代表性强,检查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检查结果基本反映了我县兴奋剂治理工作水平。 督查组对我县兴奋剂治理工作进行了肯定,认为屯昌局对兴奋剂治理工作富有成效: 一、领导重视,及时成立了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 二、宣传培训工作到位,及时举行动员大会,对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有效培训; 三、所有药品经营单位均签署了承诺书,形成了责任网; 四、所有被检查单位均了解兴奋剂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做好自查工作; 五、所有被检查单位均没有超范围经营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或其它肽类激素。 5月29日,督查组结束了在我县的检查,返回海口。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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