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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08年3月21日至2008年4月21日,对屯昌县电视台播出的节目进行监测,发现该台在此期间播出的“神益牌驱风通络药酒”、“盘龙云海散痛舒片”、“美联玉宫清”等药品广告,涉嫌以名人代言药品宣传、虚假宣传、夸大疗效宣传,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08年4月22日将这些违法药品广告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为净化我县药品市场,我局将配合省稽查队开展清理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对省稽查队列出的违法广告清单上的药品进行下架处理。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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